律师五坚持五反对

 一、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,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。

 二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反对一切向钱看的倾向。

 三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,反对贪赃枉法。

 四、坚持兼顾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,反对只顾个人利益、眼前利益的不合理分配。

 五、坚持对工作认真负责、精益求精的严谨工作作风,反对疲塌、拖拉、不负责任的作风。

 

 

律师岗位职责

 一、坚持“四个服务”的业务指导思想和依法据实办案的法制原则,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

 二、切实做到律师“五坚持五反对”和“十要十不准”,讲究职业道德,做到廉洁自律。

 三、注重政治、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互助素质,开拓进取,注重质量,讲究两个效益,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 四、服从领导,团结同志,不断强化集体观念,增强争先创优意识。在同行之间,既搞好协作配合又开展正当竞争。

 

 
律师十要十不准

 一、要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,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,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,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,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;不准律师私人开业或变相私人开业,单纯追求经济利益。

 二、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律师工作制度,不准有法不依,有章不循。

 三、要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严格依法办案,不准歪曲事实,曲解法律,徇私枉法。

 四、要注意精神文明的修养,礼貌待人,不准骄傲自大,侮辱他人。

 五、要认真办案尽职尽责,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,不准敷衍推诿,损害委托人的利益。

 六、要保守国家机密和执行职务中知悉的秘密,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秘密。

 七、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,收取费用;不准律师个人收案收费。

 八、要从业清廉,克自奉公;不准吃请受贿,以职谋私。

 九、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各项费用,为当事人精打细算,不准铺张浪费,挥霍当事人的钱物。

 十、要公平竞争,以优质高效服务树立信誉;不准抬高自己,贬低他人,进行不正当竞争。

 

 
思扬统一受案、统一收费实施办法

第一条: 统一收案、统一收费按下列程序操作

(一)在所内接受委托,先在会计处开具代理费用票据,然后凭收费凭证到内勤处交费和办理委托手续

(二)办案过程中承办律师可凭委托手续到内勤处领取调查专用证明,会见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函。

(三)内勤收费后,应向承办律师出具收费凭证。

(四)若承办律师因特殊原因,不能在办理受案委托前收取费用,则应先和委托人签订具体委托合同,
该委托合同中必须明确付款数额和时间,委托合同交内勤一份登记备案。

(五)法律援助案件,应凭所办公室主任签章后,再由承办律师在内勤处办理各种委托手续。

(六)律师上述受案收费情况,内勤应逐一登记,每季度核实一次。

 第二条: 违反本办法者一经发现,没收非法所得,并责令其写书面检讨,交本所存档;若发现两次,则处以二倍罚款,并再次写出书面检讨,交司法局存档;若发现三次,则开除本所。


湖北思所律师事务所 二00二年一月一日